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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通过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

作者:刘鹏 来源:办公室宣传部、老干部 发布时间:2017-01-05 点击数: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6〕15号),我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连续15年评定为省级文明单位。

2016年,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要求,以“谋发展、重内涵、补短板、强管理”为主题,以“集中民智,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争创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为目标,积极推进学院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管理效能、育人水平显著增强,校园文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确保了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顺利通过。

为做好复查工作,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宣传部对迎查工作作出了详细分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一年来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按照山东省文明办、潍坊市文明办通知要求,完成了自查报告以及省、市两套系统的材料上传工作。其中向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管理系统上传了26个测评项目、 54项测评内容的复查材料;向潍坊市精神文明单位管理系统上传了12个测评项目、41项测评内容的复查材料。

本次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是我院自2002年5月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连续第15次顺利通过复查验收,这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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