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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规范招标代理工作,与新增的三家招标公司签订代理合同

作者:李生泉 来源: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4-12 点击数:

2018年4月4日下午,学院组织召开招标代理工作会议,与新增三家招标代理公司(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山东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刘桂玉院长出席了会议,并强调,学院工作既要抓发展,也要抓规范。招标采购工作是学院依法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项目推进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阳光公开、依法推进、确保质量、高效服务,满足学院办学要求;要及时规范落实招标各个环节和法定程序,确保采购廉洁,合规合法;同时,对招标公司要加强考核评价,做到动态管理,择优选用。

会议由资产管理处处长刘允和主持,王永智副院长介绍了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加强内控管理,先后在招标采购、法律服务、造价咨询、会计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校外第三方委托的情况,并对取得的效果进行了肯定。资产管理处李生泉副处长,组织招标公司签订了代理承诺书。

最后,刘桂玉院长委托王永智副院长与三家招标公司分别签订了代理合同。

本次会议,对加强学院内控管理、规范项目实施、保障学院健康发展,将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刘桂玉院长讲话

王永智副院长与招标公司签订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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