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鲁体群字〔2012〕53号“山东省体育局关于表彰2012年山东省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单位的决定”文件中,我院荣获“先进单位”称号,是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高等院校。这一荣誉的获得是我院积极响应上级体育局的号召,充分发挥高校在区域文化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体现,是对我院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充分肯定,也必将进一步激励我院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再探新思路,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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