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山东省教育厅召开了“院校合作开展职业教育分段培养、招生”专题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在部分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开展“3+2”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12号),我院被确定为首批11所试点高职院校之一,试点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衔接本科高校为山东建筑大学,对接专业为工程管理专业,招生计划100人。
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开展分段培养职业教育招生试点工作,旨在贯彻国家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探索构建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创新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2013年首批试点招生学校为6所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3所骨干校和潍坊国家级职教改革区内2所山东省名校,共11所,专业共12个,衔接10所本科高校,每个试点专业安排招生计划100人。
省教育厅通知规定,考生需参加夏季高考且总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按文理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高考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专科录取手续。5年学习期间,由试点高职高专院校和衔接本科高校联合制定“3+2”分段培养职业技能人才方案、主干课程标准及课程体系,致力于培养本科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近年来,我院作为国家示范院校,积极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职场化教学改革,努力提升育人质量,取得了丰硕成果,学生正式就业率2012年99.94%,2013年98.05%,居同类院校前列。该项目的实施,必将为我院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切实提高我院的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我院将按省教育厅要求,举全院之力,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尽量挖掘优势资源,力争培养出让两个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和社会满意的本科层次的高技能技术人才,为积极搭建应用型人才成长“立交桥”先试先行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