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同意山东科技职业学院为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的批复》(鲁知产规〔2013〕70号),确定我院为省知识产权优势单位,成为唯一的以高校身份入选的优势单位,这是对学院多年来注重创新创业教育、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遴选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单位是山东省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意见》的重要措施,旨在通过发挥优势单位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我省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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