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部门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之一的精神要求。2014年4月8日至10日,委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公司对我院2013年度省级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和部门决算报表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学院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部门决算报表和相关年度会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工作目标一是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二是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公司认为,2013年度学院省级部门决算报表在重大方面严格按照事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运做。在会计政策执行方面,及时准确完成年度会计科目衔接和财务数据转换,实现了新旧账目平稳过渡。在会计管理核算方面,执行了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准,建立与部门决算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记账基础及计价原则、固定资产标准、无形资产核算、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使用等均符合会计制度要求。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收费管理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公允反映了学院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3年度收入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