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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通过物价收费年审工作

作者:梁志强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4-05-21 点击数:
为加强收费动态管理,强化收费事后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潍价费发〔2014〕2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潍坊市物价局对我院2013年度教育事业收费进行了全面检查。

   内容主要包括,我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使用了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是否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规定,是否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按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使用,经营性收费是否使用了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并对其间内发生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等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检查,我院各项收费工作完全符合规定要求,无任何违规行为, 通过2013年度收费年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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