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1-09-18     来源: 人事处     点击:

一、学校简介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隶属于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受山东省教育厅和工业和信息化厅双重领导,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为主。学院2001年独立升格为高职院校,2008年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被认定为国家“优质校”,同年成功入选教育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目前,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开设纺织服装、机电工程、机械工程、汽车工程、信息工程、生物与化学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艺术传媒、商务外语等11个专业群51个专业,其中与本科高校实施“3+2”专本贯通培养专业4个,拥有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山东省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省工业设计中心、省行业技术中心等40余个市级以上教科研平台。学院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专业技术兵员储备基地、潍坊市志愿服务学院、中非国际人才培训机构、省制造业紧缺人才培训基地、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省基层管理人员培训基地。

学院近年来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建有东非(乌干达)国际学院,至今已与德国、澳大利亚等17个国家的126所院校和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累计建有中德、中韩、中英等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1个鲁台合作办学项目。此外,学院还是山东高职唯一的国家海外考试中心,设有托福、GRE、韩语TOPIK、日语JLPT、英国剑桥BEC、国际IT等多个海外考点,为学生、社会人员参加海外考试提供服务。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凝聚了“产学研一体,职场化育人,国际化办学,现代化治理”的办学特色,为社会培养了各类技能型人才10万余名。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普通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操守和奉献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2日后出生),其中,辅导员A1、A2岗位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22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于2021年9月22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补交者取消考察资格。

3.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9月22日。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shandong.gov.cn/)和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sdvc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至9月28日下午17:00。

2.查询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至9月29日下午17: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sdvcst.edu.cn/点击“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平台”浮动飘窗进入报名系统,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资料,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公告等信息将通过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查看,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考试的,由考生自负责任。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至9月29日下午17:00。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初审的,给出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请考生在指定查询时间范围内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有问题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

2.资格复审

经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后当场退还。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面试;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可由报名平台导出);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认证的,提供:①有资质的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学历证、学位证中文翻译材料;②有本人签名的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4)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对职称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或聘书、聘文;

(6)招聘岗位对学生干部身份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有要求的,须提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对大学英语等级有要求的,须提供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9)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有用人权限部门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同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10)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暂时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时提供。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逾期未到现场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缴费

1.缴纳笔试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至9月30日下午17:00。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2.缴纳面试费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时间、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五)招聘计划核减

根据报名缴费情况,最终报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面试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报名情况以及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将通过学院官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1.笔试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工作实务、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政策、公共基础知识三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30%和20%。

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5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体现辅导员岗位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专业教师岗位、思政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实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加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试讲占面试总分的40%,技能测试占面试总分的60%。试讲15分钟,技能测试根据各自岗位确定时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动手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辅助岗位的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取结构化、答辩、技能测试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

3.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名单将通过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以调取人事档案的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学历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学院控制总量备案制职工,工资、福利等执行国家、省及学院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六、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8187729

地址: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山东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17房间)

邮编:261054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证明材料模板

   3.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4.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5.应聘须知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