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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省安监局批准为安全教育(四级)培训机构及特种作业培训机构

发布日期:2011-07-01     来源: 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     点击:

2011年6月24日,山东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公布安全培训资质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93号)文件,公布了山东省2011年新获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14家培训机构名单,我院名列其中。

我院安全教育(四级)培训机构培训范围涵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一般行业等目前国家安监系统开展的全部安全教育培训种类;特种作业培训范围为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焊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钎焊作业)。

国家规定安全生产及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目前,我院是潍城区安监局指定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培训基地,承担潍城区各类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相关培训工作。同时也可以面向潍城区以外的其他企业及社会人员进行培训,也可以针对相关专业在校生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培训合格证可网上查询,全国通用。

安全培训机构及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资质的取得,扩大了我院社会服务范围,对提高我院社会服务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